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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送达公告2026年130号
发布时间: 2026-04-22 空格 来源: 青岛市税务局 空格 字号:[ 大 ] [ 中 ] [ 小 ] 空格 打印本页文章下载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

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送达公告

2026年130号

青岛木之源工贸有限公司(纳税人识别号:913702136903023712)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第(二)款之规定,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,我局决定对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(青税稽二 通 〔2025〕433号)予以公告送达。文书内容见附件。

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,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,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三科(地址: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C座;联系电话:0532-55690017)领取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(青税稽二 通 〔2025〕433号)书面文本。否则,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(《催告书》、《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》为60日),该税务文书即依法视为送达。

附件: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

   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

2026年4月3日

附件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

税务事项通知书

青税稽二通〔2025〕433号

青岛木之源工贸有限公司(纳税人识别号:913702136903023712):

事由:变更稽查检查人员;

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五十四条规定。

通知内容:检查人员由曹青、姜东变更为赵亚琦、傅刚。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

2025年7月3日

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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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送达公告2026年130号
发布时间:
2026-04-22
来源:
青岛市税务局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

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送达公告

2026年130号

青岛木之源工贸有限公司(纳税人识别号:913702136903023712):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第(二)款之规定,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,我局决定对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(青税稽二 通 〔2025〕433号)予以公告送达。文书内容见附件。

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,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单位公章等相关资料,到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三科(地址:青岛市市北区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C座;联系电话:0532-55690017)领取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(青税稽二 通 〔2025〕433号)书面文本。否则,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(《催告书》、《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》为60日),该税务文书即依法视为送达。

附件: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

   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

2026年4月3日

附件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

税务事项通知书

青税稽二通〔2025〕433号

青岛木之源工贸有限公司(纳税人识别号:913702136903023712):

事由:变更稽查检查人员;

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第五十四条规定。

通知内容:检查人员由曹青、姜东变更为赵亚琦、傅刚。

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

2025年7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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